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刘彦朋)东营的刘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说,8日他开大货车在冠县与一辆面包车发生小刮擦,对方扣货车一周。交警认定,这是属于损失在两千元以下的轻微事故,但刘先生还是赔付3000元才了事。耽误一周生意,刘先生损失近万。但面包车车主也表示,面包车是新车,“开始他没诚意协调,所以才拖这么久”
14日,记者赶到冠县,刘先生的车还停在冠县城区外环路上。刘先生说,8日拉着一车设备从河南长垣来到冠县城区,“下午4点左右,我在金太阳小学门口由东向北右拐时,货物挂到这家小学的面包车,后车窗玻璃碎了一块,车顶挂了个坑。”
冠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介绍,现场勘察发现没有人员伤亡,“根据相关法律判定,这是一起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事故,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已告知他们如果想通过法院解决,警方可以开具事故证明。”
因为协商不成,刘先生的车8日就被迫停在学校附近的停车场。冠县公安局崇文派出所12日出面协调,刘先生安排同车的司机先去送货,由于双方没协商成,货车又被四名男子拦在冠县城区外环路上。被“监视”一天一夜,刘先生再次报警,但依然没有进展。
“我去4S店问了,说修好面包车花160元就够。他们要我赔偿6000元,或者赔辆新车,我肯定接受不了,所以一直没协调成。”刘先生说,自己车险所在保险公司业务员来现场看后说,最多赔面包车两百元。
14日傍晚,冠县金太阳小学校长张先生说,这个面包是学校新买的,被挂坏后很心疼。“当时对方只赔300元,货车上的人没协商的诚意。刚开始我只要求他们把挂坏的面包车开走,再买辆新的给我。12日那天我一生气,让他们赔3000元,但他没同意。”张先生说,事情没处理完,就不能让货车逃走。他曾让刘先生转运货车上的设备,但刘先生自己没做,“延误工期他自己造成的”。
14日一早,刘先生把3000元钱交给了金太阳小学的司机。 刘先生说,货主给他的运费是4900元,赔给张先生3000元,耽误6天工期还得赔货主2600元,再加上6天自己的误工费,他损失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