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王宗吉)13日,家住北园小区的常女士向本报反映,邻居在没有与她协商的情况下,竟然在她家的屋后建了一个简易房,给她的生活造成了影响。但邻居田女士拒绝拆除。
“她既没有跟我协商,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在我家的屋后建了简易房。”常女士说,屋后的简易房是上周六建成的,正好冲着她家的窗户,遮挡了采光。“如果下雨,雨点打在简易房子屋顶上,还会影响休息。”常女士说,她家前后的房子是两排二层小楼,中间的场地属于公共场地。常女士说,简易房子屋顶不比她家的窗户高多少,夏天的雨水会通过窗户喷溅到她家里。她也找过邻居田女士沟通,但并没有什么结果。
田女士对此表示:“我们建房子时,她怎么不提出异议?现在简易房子建好了,我们不能把它拆了吧。”田女士告诉记者,她建这个房子主要是用来存放物品。“我们建的房子,离她家的房子空出了50多厘米的距离,而且用的是滴水檐,下雨的时候,不会出现雨水积存或者影响睡眠的情况,更不会对常女士的生活造成影响。”
14日下午3点多,常女士去找该小区物业反映。物业表示,他们只能做协商工作,并没有执法权。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德州市城管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私自建造简易房子是否违规,要看该简易房子有没有规划手续。如果没有则是非法的,城管有权进行强制拆除。该工作人员说,对于市民反映的这个情况,他们需要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