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保护隔离区范围内的现状村建设用地不得继续扩大用地规模,关于机场涉及安置区方案(待报批),应基本按照以下搬留原则:如果附近村庄噪音达75分贝以上,原则性将搬迁;75分贝以下,原则保留使用,采取隔离措施。
搬迁安置应与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以及相关的村庄规划紧密结合,在各镇总体规划中统筹解决,搬迁安置人口应纳入镇总人口规模。住宅、医院、学校等噪音敏感建筑的安置区选址应位于机场跑道的预测飞行噪声75分贝范围以外,避免今后再次搬迁。
潮水片区现有行政村53个,规模在800人以上的村庄9个,占17%,规模在500-800人的村庄12个,占23%,规模在300-500人的村庄18个,占34%,规模在300人以下的14个,占26%,平均每个村庄538人。其中,机场场址内涉及的村庄主要包括7个。
对村庄安置,概念规划中建议,根据核心区功能发展需求,结合潮水片区总体规划,规划村庄居民点由53个调整为13个。其中5个并入入机场服务区,其余村庄并入镇区发展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