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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将对特殊疾病患者实行社区化管理
医生登门给精神病患者治病
  • 2010年12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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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2月14日讯(记者曾现金 通讯员 王圣侠)14日记者获悉,济宁市的重性精神疾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将实行社区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将承担起特殊疾病患者的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任务。目前济宁市正在调查这类患者的基本情况。

    14日,济宁市举行特殊疾病患者社区化管理培训班,全市400多名基层医疗机构、公安系统等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疾控专家介绍了艾滋病流行状况以及防治措施,精神疾病专家介绍了精神疾病患病率以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与管理措施等。

    记者了解到,济宁市将进一步完善医院———社区———体化防治网络,建立精神疾病患者收治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连续服务与管理机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这些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根据患者不同情况,实行干预和分级管理,并开展家庭随访和管理,指导患者监护人或其他家属督促患者规范服药,动态掌握精神疾病患者的病情动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征兆,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或转诊措施。

    济宁市还将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设立精神疾病社会防治科室,承担精神疾病的社区管理与社会防治,没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县市,由同级疾控部门承担社会防治管理工作。同时组建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技术支持团队,通过对口支援等形式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技术指导关系,为基层医务人员提供技术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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