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处处长王汉玺称,结合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目前的现状,此次出台“新政”主要是为了堵住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借合同撤销或变更之机进行期房投机、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漏洞。
王汉玺表示,部分开发商为了囤积房源,在楼盘开盘时,没有把所有的房源都对外公开销售。他们会将部分房源留给职工内部认购,这样一来他们内部签订的合同,就有了很大的操作性。一段时间后房价上涨,这部分内部认购的房源会再次推向市场,开发商自然牟取了不正当利益。另外,部分购房者一次性购买多套期房后,联合房屋中介机构,在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通过变更房屋买卖合同,把已购置房屋再次推向市场,从而赚取其中差价。
对此措施的出台,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教授称,相对青岛等沿海城市,济南不是一个适合炒房的城市,广大市民无需过多担心“大范围变相炒房”的出现。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措施是具有“前瞻性”的体现,有了这种对房地产市场的预判,防患于未然,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维护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本报记者 喻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