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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降低174种药最高零售价
岛城部分药店仍“按兵不动”
  • 2010年12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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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盛文静 崇真) 近日,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从12月12日起,降低包括头孢曲松等17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15日,记者采访发现,尽管有明文规定,但岛城不少药店仍未调价,物价局的工作人员称,若市民发现药店超过最高零售价格,可拨打12358投诉。

    据了解,此次限价的药品大多都是常用药,像头孢曲松、阿奇霉素、阿莫西林等,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9%,最高降幅达35%。

    15日,记者走访市内的几家药店了解到,还有不少药店并没有进行调价,对限价药品仍按原价销售,在此次单独定价药品中,由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0片卡托普利片剂,限定最高零售价为22.1元,而威海路一家药房却仍按原价33.8元销售。

    同样的药品,在401医院附近的一家药房里卖出了33.4元的价格。“我们现在搞促销活动,现价27.9元。”该药店的店员称。“你们这个促销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很长时间了,有一个多月了吧。”“现在这个药品国家限定最高价了,你们怎么没有执行?”“不知道,没有接到通知。”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没有调整价格外,部分药店难寻这些限价药。“有些药品进价就很高,现在又限价,所以就没再进。”闽江路一家药店的工作人员介绍。

    如果市民买到没有调价的药品,应该怎样维权?记者采访物价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市民可以拨打12385投诉,物价部门经核实后将对违规药店进行处罚,并让药店退还多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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