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2月15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石占稳)14日,记者从质监局获悉,由济宁地方起草的《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等共计14项地方标准通过审定,成为山东省地方标准,将于近日发布实施。
目前,国家及电力行业关于火力发电厂规划设计、制造加工、施工建设、调试试运、运行检修等标准相对健全,但对于已经投入运营的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如何规范,没有制定相应的标准。
这14项标准从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规章制度建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其控制等方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规范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实现电力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