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2月15日讯(记者 刘慧娟)15日,记者从泰安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新的泰安救助管理站已经完成了内部装修和设施配套工作,新救助站专门开设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也随即同步启用。
15日,记者在泰安市救助管理站新站一楼的救助大厅看到,大厅正面墙上的“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打造泰山温馨驿站”的红色字体格外醒目。字体下方,红色的“159”的数字被艺术化处理成心形图案样式,成为泰安救助管理站的标志。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李林平介绍,“159”谐音是“要我救”,是“一个目标、五个机制和九项措施”的泰安特色救助模式的缩写。救助大厅两侧设有值班室,工作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登记。
“泰安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是全省首家以城乡流浪儿童救助为主,集成年人救助、遭受家庭暴力妇女的庇护、受灾家庭临时应急救助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救助平台。在泰安救助管理站新站启用的同时,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也同时开始使用。”李林平说。
据了解,新救助管理站约6000平方米。新旧救助管理站的最大区别是,新的救助管理站专门设立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整个救助保护中心设置了居住区、教室、图书阅览室、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和灾害紧急避险中心等。该救助保护中心的年救助能力可达6000余人次,近期就可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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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8月,泰安市收容遣送小组租赁公房22间,建筑面积3177.99平方米,均系土墙,且部分平房属于竹竿搭建的草屋。截止到1982年,先后改造和新建房屋16间,加上原来的旧房,共计34间544平方米。1986年,由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泰安市财政局拨款以及自筹资金35万元,将原有的34间平房全部拆除,建起4层2198平方米的办公和住宅于一体的综合楼。2008年9月,投资1700万元,在泰山大街西首,新建泰安市救助管理站6000平方米,2010年底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