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2月19日讯(见习记者赵寰)16日晚8时30左右,家住小东关街的纪女士骑车回家经过利民东路,一辆轿车开着远光灯从对面驶来,刺眼的灯光使得纪女士变成“睁眼瞎”,慌乱之中撞到前面一位行人,自己也摔倒。
“这么亮的灯一照,根本就看不见前面,又不是没有路灯还开这么亮的灯!”向撞倒的行人道歉后,纪小姐气愤地说。
记者分别在17日和18日晚19:00-20:00的时间段里,在利民东路、光岳路、陈口路、长江路和东昌东路这几个路段观察和采访,发现驶过的车辆约有四成都开着远光灯。
“灯一照过来,就什么也看不见,不敢动,也不敢不动。”接受采访的行人大都有这样的感受。一位司机坦言,开着远光灯行车比较有自信。有的司机认为开着远光灯看得更清楚一些,而有的司机则是为了赌气,一位司机说,他在会车时转换为近光灯,但对方使用远光灯,自己就会再打开远光灯。
交警表示,按规定在市区内禁止使用远光灯,否则对司机,对行人,危害都很大,希望司机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