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杨金涛通讯员 相子瑞 孟庆利)近日,平原县德业纺织有限公司200多名职工心里乐开了花。原来,公司工会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公司行政商讨工资增长问题,最终有了满意结果:职工每月工资普遍上调15%—20%。
“以前每个月挣多少钱,都是由老板说了算,自从有了工资集体协商,大家的工资挣得越来越明白了。”公司员工朱丽华高兴地说。谈到工资集体协商,德业纺织公司总经理王玉宝深有感触地表示,自12月份公司通过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职工的月均工资将由原来的1300元上涨到1600元,职工和企业拧成了一股绳,协商谈薪确实是职工、企业双赢的大好事。
据介绍,平原县把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劳资双方共赢的重要手段和载体,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平原县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对生产经营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开展协商,重在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实现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协调增长的目标;生产经营较困难和效益较差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下岗职工保障等开展协商,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国有企业在工资总额由上级确定的情况下,重点就绩效分配开展协商;民营企业参考本地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重点就工资分配制度、加班工资制度、工资水平等开展协商。
截至目前,该县共有100余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活动,已有54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全县近半数企业职工工资将得到不同程度地增长。“工资集体协商,和谐了企业的劳资关系,避免了人才流失,同时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增加了动力。”平原县总工会主席相中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