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孔红星 通讯员 辛宪忠)汽车座位、发动机、组装车体、繁琐的设备、后面拉着一个小拖车……12月15日,一辆打井设备车20多分钟才行驶了1千米。由于是私自拼装,没有安全保障,车辆被巡逻民警查获。
15日,泰山景区交警大队大津口中队民警巡逻至泰明路李家泉村路段时,发现前方挪动着一辆“怪车”,车辆冒着浓烟,行动缓慢,后方挂着类似“小斗”的拖车摇摆不定。民警立刻上前将该车拦下,车的全貌令民警感到诧异,该车既不像拖拉机,也不像农用三轮车。只是车座为汽车车座,车头车身无任何封闭装置,并且车厢上各种设备安装紧凑。民警调查得知,此车为打井专用工具,平时挨家挨户为乡亲们打井,一般不到公路上行驶。当天由于转换工作地点,车辆才驶上公路。
民警告知驾驶员,私自拼装的交通工具,未经安全技术检验,存在较大的交通事故隐患,绝对不能上路行驶。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将此交通工具解体,并将打井工具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