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2月21日讯(通讯员 邓法国 康国民)在干部廉政建设上,泰安市地税局稽查局用“经常研究”、“经常教育”、“经常检查”、“经常评价”和“经常谈话”五个方法,杜绝稽查人员的腐化。
稽查工作处于各种利益分配矛盾的交汇点上,稽查人员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的腐蚀,然而泰安市地税局稽查局却有效避免了这一现象。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位,泰安市地税局稽查局研究制定了集体定案、复查复审、查后回访等工作制度,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一同研究、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在学习教育方面,该局注重教育崇廉,组织干部学习各项廉政纪律,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事警人,尽最大可能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使稽查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税。
对于领导干部,该局还对执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向被查单位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征求意见信》,了解掌握稽查人员执法情况,时刻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向,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定期评价廉政落实工作,该局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谈话、警示,更好地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有效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剪除苗头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