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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居委会,不用物业公司,自己管理自己
玉苑小区一居民楼实现“自治”
  • 2010年12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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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范少伟

    在南门社区里,玉苑小区12号楼用铁栅栏和砖石围起,形成一个独立的楼院。围墙、传达室、自行车棚……这些都是由12号楼60户居民自己花钱建立的。不仅如此,小区居民还自己整理院内的花草树木。整个单元楼60户居民不用居委,不用物业,自己管理自己,形成一个和谐融洽的小集体。

    10年前,玉苑小区建成没多久,12号楼前路面凹凸不平,院内即使有绿化空地,但里面的花草荒芜,无人修剪。垃圾也堆在楼前,没人打扫,下雨天路面很脏。在刚刚入住的四五年间,小区居民每家都得丢四五辆自行车、摩托车,入室盗窃的事情经常发生。

    “这些年来12号楼环境治安的改善,和小区居民韩仲英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南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郑丽君告诉记者,当时是她带着大家出钱集资,说服居民,盖起了自行车棚和围墙。10年过去了,小区居民环境融洽,已形成自己管理自己的模式。

    韩仲英今年60岁,是名退休工人,说话快言快语。见到记者时,她一直在说,我又没做什么,小区居民人都很好,社区环境是大家一起维护的。“当时就是小区治安不好,没有物业,和邻居商量着建起围墙和传达室。”韩仲英说,当时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都挺积极的,把小区的一些基础设施完善好。“招呼一声大家就都来了,就当锻炼身体吧,拔拔草,修剪枝叶。”韩仲英说,在这个小区里住的很多都是退休中老年人,隔断时间就会修剪一次楼前的花草,花园里面没有枯枝烂叶。

    好的风气是慢慢形成的,现在这个单元楼的卫生费,门卫费等一些费用,只要在传达室门口贴出,小区居民就会自觉地把钱交到传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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