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2日讯(记者 郑雷)为自家汽车入了保险的黄女士,出了事故后,却陷入了理赔困境。一年前,黄女士的丈夫在车祸中丧生,车辆也严重损坏。然而因为驾驶员驾驶证超过了有效期,直到现在,保险公司依然拒绝理赔。
2009年11月6日,司机卢某驾驶着黄女士的尼桑轿车,载着黄女士的丈夫,与一辆厢式货车相撞。在车祸中,黄女士的丈夫丧生,车辆也严重损毁。在黄女士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者看到,卢某负次要责任。可黄女士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遇上了麻烦。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司机卢某的驾驶证已经超过2009年3月24日的有效期,可卢某并没去相关部门审核。保险公司方面认为,由于驾驶人驾驶证已经过期,所以公司不必承担理赔责任。
“我从12月份找保险公司理赔,他们让我先把那边(事故地)的事情处理好再说。处理完了,保险公司却说驾驶人驾驶证过期,拒绝赔付。”黄女士说。
在黄女士与民安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签订的保单上,记者看到,黄女士共为发生事故的轿车入了包括“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车辆损失险”在内的五项保险。黄女士表示,按照协议,保险公司应赔付近9万元。
民安保险一位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当时卢某驾驶证已经过期,所以保险公司不准备赔付,而且卢某负有的次要责任应占多大比例,并不好界定。如果黄女士坚持赔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咨询了潍坊市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他则表示,驾驶人驾驶证超过了有效期,只能代表其没有参加年审,应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却并不代表没有驾驶证。加之黄女士的丈夫在此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所以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