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2日讯(见习记者 祁小敏 记者 高倩倩)“这里面含有金缕梅等中药成分,是药妆,和普通的化妆品不同。”22日上午,记者走访德州市内的部分药店,发现药店所经营的化妆品几乎都打着药妆的名义在出售。
在东方红路的一家药店,记者以买美白面霜为由,让药店的销售人员推荐护肤品。销售人员拿起几种不同品牌的面霜和爽肤水,指着化妆盒说:“这里面含金缕梅、芦荟等中药成分,是药妆,和普通的化妆品不同。”销售人员补充,这种化妆品对皮肤的刺激比较小,可以更好地保护肌肤。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药店,药店的销售人员均表示,药店的部分化妆品含中药成分,为药妆。
记者在商场调查了解到,有不少化妆品都含金缕梅、芦荟等所谓的中药成分,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挑选化妆品的顾客,她们大都认为药店销售的化妆品更专业一些,就是人们所说的药妆。“普通的化妆水什么的我都在商场买,但是祛痘产品我会选择去药店购买,毕竟是在药店,肯定含有中药成分。”市民周女士说。
是否在药店出售的化妆品就是药妆?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并没有“药妆”这一说法。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目前的化妆品,只有“卫妆准字”和“卫妆特字”两种批准文号。前者是普通用途化妆品,后者是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染发、祛斑等。根本没有所谓的“药妆”概念。“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在药店出售的化妆品就是药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