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若拒付,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本报聊城12月22日讯(记者李怀磊)元旦期间放假三天,如果这三天全加班,加班费怎么算?22日,记者从聊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参照聊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这三天全加班又没补休的劳动者,至少可拿201.63元,用人单位若拒付加班费,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根据明年节假日相关规定,元旦三天假期中1月1日是法定节假日,2、3日属调休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工资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调休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按照不低于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明年元旦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十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0.83天×300%×加班天数)十(月工资基数/20.83天×200%×加班天数)。聊城市人社局劳资科工作人员介绍,工资基数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的,若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聊城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三天假日期间全部加班,参照聊城市60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劳动者至少可201.63元。
他举例说,某单位职工月均工资为1000元,如果该职工在1月1日和2日加班,那么其加班工资为:[1000(元)/20.83(天)×300%×1(天)]十[1000(元)/20.83(天)×200%×1(天)],约为240.04元。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用人单位如果拒不支付加班费,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为2189217。“劳动者投诉的时候需要提供一些加班证据,可以拿考勤表等能证明加班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