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2日讯(见习记者侯健)22日,记者从日照市妇联获悉,日照市刚刚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实施意见》,规定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范围。
意见中提到,公安机关将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建立公安反家暴110处警机制,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而对于公安机关如何处置家庭暴力事件,意见中作了详细规定。
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后,及时依法组织对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为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依据。对家庭暴力案件,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及时作出处理。情节轻微的案件,坚持调解原则,对施暴者予以批评、训诫,防范和制止事态扩大。而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则依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日照市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追究其刑事责任。
意见中提到,人民法院将依法及时受理和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一般应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判决施暴人相应民事责任。对于因家庭暴力侵害而导致的离婚诉讼案件,依法判决或调解离婚的,
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住房处理等方面,适当照顾女方。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将及时审查、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罪行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且得不到被害人谅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逮捕或起诉条件的,及时批准逮捕或者提请公诉。
日照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说,日照市各有关单位和组织有责任对本单位参与施暴、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的第三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对于已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