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2日讯(见习记者 侯健)22日,记者从日照市民政局获悉,日照市研究制定了《2010年农村社区建设考核办法》,根据打分标准评选一、二、三等奖社区。
《办法》明确,2010年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考核范围为各区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满分为100分。其中,领导协调机制和社区建设规划各10分,社区建设进度满分为80分。
据介绍,社区建设进度指的是按照规划数量和建设情况,建成得分在90分以上的农村社区数占规划总数的比重,达到30%的得80分,达到25%得60分,达到20%得40分,否则不得分,超过50%的,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5分。对建成社区的评估,主要考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组织建设、社区服务运行、群众满意度以及约束条件等五个方面,满分为100分。
另据了解,日照市各区县对照考核办法进行自查,市城乡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区县自查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其中,社区建设进度考核,采取区县报名单、市社区办随机抽查的办法进行,市社区办按照各区县自报建设完成社区数的30%随机抽查。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各区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区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