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6日讯(见习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李志军)25日,记者从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后该区农村老人基础养老金将“按年龄分档次”发放,全部高于国家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并可于2011年1月20日前发放完毕。
据了解,国家规定对60周岁及其以上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农村老年人,每月按55元标准发放。东营区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突破,采取了“按年龄,分档次”的发放模式,具体调整为60至6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60元,70至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80元,90周岁及其以上每人每月发放150元。该区农村老年人的基础养老金将于2011年1月20日前发放到老人手中。
同时,东营区也加强了对弱势群体利益的关注,对农村1-2级重度残疾人,由财政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保障了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据悉,为促进新农保参保的积极性,体现多交费多受益的原则,东营区政府对交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每多交一年,增加3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时为减轻基层负担,推动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东营区政府承担了所属四个镇的全部补贴费用和所有村居协管员的劳动报酬,并按1:1的比例负担起部分街道的补贴。
2010年9月,东营区被认定为省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县区,东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本着“保民生,促和谐”的发展思路,加大财政补贴投入,优先向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的建设倾斜,实施并推进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