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6日讯(见习记者王瑞景)14日,因为路滑,一辆载有7人的农用汽车行至广绕县大码头镇东常徐村西一座桥时,冲下桥坠入河中,致使3人当场溺亡,4人轻伤。死者亲属认为,如果桥有护栏,车不至于坠入河中,酿成这样的惨剧。而一名村民介绍,由于该桥安全设施不到位,此前曾有多辆摩车、拖拉机、三轮车等车辆翻入河中。
14日上午9时许,在东营市广绕县大码头镇东常徐村西,一辆载有7人的农用汽车行至一座桥时,冲下桥坠入2米多深的河水中,3人未能逃出事发车辆,打捞出时已溺亡,这3名死者均为女性,年龄分别为72岁、61岁和37岁,其中61岁的死者和37岁的死者为婆媳关系。当事司机任先生介绍,事故是在他们去邻村吊孝回来的路上发生的,“头一天下雪了,路上滑,如果有护栏,车不至于坠到河里,也不会死这么多人。”
24日,在大码头镇东常徐村西约500米处,记者见到发生事故的桥,桥两侧没有护栏,仅有0.3米左右的水泥墩。水泥墩上尚留有汽车滑擦过的痕迹,撞击受损处尚未修复。与桥相连的公路呈S形,桥端也没有桥梁指示标志及限速等指示牌。死者亲属郑先生认为,桥呈S形,并且没有指示牌,车辆行驶至此,容易沿着原来路的方向,与桥形成偏角,从而冲到河中。
村民徐女士介绍,周围三个村3000多村民来来往往主要从这座桥上经过,东常徐村中小学生所乘校车均要走这座桥,“以前就有不少车掉到河里,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啥的都有。”
据村民说,事发桥梁是胶东调水管理局东营分局1987年修建的。事故发生后,他们曾要求过胶东调水管理局东营分局承担责任。“他们说走法律程序,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解决。”另一名负责人则认为,桥上有防护设施,设计也合理,事故责任应该在于司机。
25日,记者联系到胶东调水管理局东营分局杨局长。杨局长称,当初这座桥是按照农用桥标准修建的,符合当时的要求。被问及事发桥如何加强安全防护时,他表示,在春节前(明年1月底)会向上级部门提交修桥计划,上级部门在3、4月份审批,等到批审通过后才可修桥。也就是说,在批审通过前,村民还要从这座没有栏杆的桥上行经至少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