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魏衍艳
日前,教育部网站公布《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了《小学管理规程》中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借读费收取再无法律依据。记者26日采访获悉,烟台市芝罘、莱山、开发三区小学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收取借读费,芝罘区有27所小学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
2.5万外来工子女去年在烟就读
《小学管理规程》中第十二条原本的条文内容为“小学对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决定》公布后,原条文中“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被删除,这让小学收借读费没有了相关依据。
记者从有关教育部门了解到,2009年,烟台市共有2.5万名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烟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生有54万人,外来务工子女所占比例很小,仅占4%。而芝罘区就读的非芝罘区籍学生数量较大,75000余名学生中,非芝罘区籍学生达到15458人,约占总数的1/5。
烟台市小学不再收取借读费
“目前,烟台市小学已不再收取借读费,芝罘区有定点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其他区则按照划片入学的原则招收外来务工子女。”烟台市教育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2007年秋季开始,开发区已不再向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收取借读费,金东小学和第六小学专门接收外来就业人员子女上学。而从2009年开始,莱山区也不再对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收取借读费。
芝罘区教体局教育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5年前后,芝罘区就指定12所小学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与常住户口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到2010年,接收学校扩大至27所。
记者了解到,芝罘区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还需符合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芝罘区购买住房、在芝罘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一年以上且保证每年连续缴纳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一是可以选择民办学校如烟台崇文学校、烟台培英学校、中大德美学校等,二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有关人士
取消借读费或导致财政紧张
按照规定,现在小学一个班级的人数在45人左右,学校招收了非户口所在地的孩子入学,势必会加剧教育资源的紧张,市区一教体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再收取借读费是一件好事,但是多收一个学生,就要多花一份钱,财政紧张是必然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界人士认为,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本来可以交钱上好学校的,但是取消借读费,可能交钱也没有办法到心仪的学校入读。
另外,借读费的取消不一定意味着上学不用花钱,也有一些外来务工人员通过“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打擦边球,选择好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