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2月26日讯(记者 孙丽乐 通讯员 于华伟) 2011年起,威海市将针对在威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参保的企业,建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诚信管理制度。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诚信等级分A、B两级,评上A级的企业将在有效期两年内,每年初免予稽核申报缴费基数,直接录入,并免予实地稽核。
自2011年起,威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成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诚信等级评审小组,在市直及工业新区参保企业中建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诚信管理制度,每年评定一次,诚信等级分A、B两级。评定为A级的标准主要为:依法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和年检等;按时申报,申报资料齐全,申报结果准确无误;近两年无投诉举报或虽被举报但经查实无违规行为;近两年缴费及时足额;积极接受并配合社会保险稽核部门开展实地稽核,稽核无问题。凡没有确定为A级的参保企业,一律确定为B级。
A级单位在两年有效期内,每年初申报缴费基数时免予稽核,直接录入,同时每年免予实地稽核。
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在信誉有效期内,被查实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的,取消其A级信誉和两年内评定A级的资格。B级单位经评审,符合晋级条件的提升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