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片 本报记者 董从哲 实习生 焦守广
买二手车,人们注重的往往是车的价格、新旧,经常忽视交易背后的过户风险。章丘的刘先生就吃了这么个大亏,他后悔不迭。12月27日,刘先生来到本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他提醒市民,买二手车要尽快落户,不能落户的不要买。
刘先生为那辆二手车缴纳的罚款等单据。
买了二手车
又被人要走
2009年,章丘的刘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花了16000元在李某那里买了辆二手的桑塔纳轿车。看完车后,他就把钱交给了两个朋友,让他们把钱转交给李某,又去当地车管所办理手续,但是后来迟迟没有过户。刘先生害怕出问题,便让李某写了张证明,“此车转让于刘先生,以前如有任何纠纷与刘先生无关”,还按了手印。“当时去车管所只是给车拍照、审查违章记录和交罚款,确认不是偷来的车,但没有过户。找他过户时,他一直推托,后来才知道,车主的名字不是他,而是在一个姓刘的名下。” 今年8月份,一个自称是车主的人突然来到刘先生家,说这车是他的,要求刘先生归还,“当时他带了些不明身份的人找到我,威胁我如果不给车就怎样怎样,当时我报了警,但警察来了以后说车子没过户,手续不全,没办法我只好把车还给他。”
卖车人涉及诈骗早已无影无踪
刘先生气愤不已,于是回过头拿着手写的证明去找卖车的李某,可哪还有李某的影子!刘先生得知,因为牵扯到诈骗,李某借了别人的钱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当初他写给刘先生的证明如今也变成了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那车的保险、审车费用、违章罚款等都是我交的,加起来有3000多块呢!”刘先生手中拿着厚厚一摞违章记录、保险交款单子:“当时那车已经三年没有审了,也没有买保险,并且还有很多违章记录,这3000多块钱可以不要,但买车的1万多不能就这么没了吧?”据了解,当地公安局对此事介入调查后认定是中间人、李某等三人的责任,但因为案件的特殊性,也只是责成中间人联系消失已久的李某共同赔偿刘先生16000元的车款。 因为这事,刘先生不仅经济上蒙受了损失,正常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邻居都以为那车是他偷来的,总是用异样的目光看他并在背后议论纷纷,使得刘先生现在都不敢出门,情绪很是低落,“当初买车时真不该草率,要不然也不会出现今天的情况,为了要回我的车钱,也只有起诉他们了。”刘先生说,“希望其他人不要像我一样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