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就在一周前的12月21日清晨,昭阳路派出所民警曾捡到一名被弃女婴。幸运的是,经过民警的努力,很快找到了弃婴的母亲,女婴重新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据了解,21日清晨6点多钟,昭阳路派出所民警在东关南路附近巡逻时,在路边发现一名弃婴。当时天气寒冷,孩子随时有生命危险。民警迅速将孩子送到医院进行检查,结果显示孩子才出生几天。中午,孩子情况趋于稳定。 “好端端的孩子,父母怎么就狠心遗弃呢?”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他们随即对附近的住户进行走访,最终找到了孩子的母亲。经了解,孩子的母亲怀孕后准备与未婚夫结婚,但是两人却因一些原因分开了,女子无奈生下了孩子,属于未婚先育。 最终,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女子表示很后悔,接回了孩子,并承诺以后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定好好抚养孩子。 据了解,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可构成“遗弃罪”。犯该罪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