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 张琪)27日,记者从烟台交警部门获悉,根据公安部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开始,载客汽车临时号牌发放将由1张变为2张,并统一粘贴位置。
据介绍,按照原机动车号牌标准,临时号牌只有1张,并要求放置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右侧。新规实施后,临时号牌由1张变为2张,并且安装方式由放置改为粘贴。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
据了解,之前临时号牌在放置上要求不够严格,这造成一些未安装号牌的车辆身份难识别。有些未悬挂号牌的车辆还存在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问题,在查处上也存在一定难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交警部门在查处上存在较大问题。烟台市车管所副所长闫庆辉告诉记者,明年1月烟台也要跟进实施新规。需要注意的是,临时行驶车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