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凌晨,泰城一男子为逃避交通事故责任竟找人顶替他,最终被民警识破,还查出他属于酒后驾驶,而且使用的驾驶证是D证。
28日凌晨1时许,龙潭南路与龙泉路交汇处,一辆微型面包车发生侧翻。民警赶到现场寻找该车驾驶员时,现场男子姚某承认是该车驾驶员。民警让他指认该车行驶路线时,姚某神色慌张,讲述内容出现多处疑点。民警立即觉察到姚某并非驾驶员。
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姚某承认了受人指派前来顶替驾驶员董某的事实,而董某正在现场附近的其他车上。民警立即将董某带至大队,经检测,董某属于酒后驾驶,并且查到董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车辆不符,属于D证。
本报记者 孔红星通讯员 王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