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牟永来) 28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获悉,日前,该局联合建委、公安、总工会,自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2月5日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现已经检查用人单位939家,为672名农民工追发工资75.85万元。 “年终岁尾,为了让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能够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我们把保障农民工权益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发现情况,一查到底。”德州市人社局法规监察科科长张登锁介绍。两节期间,将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是否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目前,德州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已组成以监察为主,劳动工资、法规、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机构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检查中遇到的法规政策问题和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研究处理。同时加强与城建、公安、工商、经贸、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综合治理。 “从当前情况看,市直各单位做得都很好,很多单位比较人性化,提前支付工资,还计划安排专车送农民工回家。”张登锁介绍说。人社部门将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