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张琪 通讯员 曲涛贤才 孙鹏)本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工作之余又开着假出租车赚取外快。27日,市民刘某因使用伪造行驶证、伪造号牌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4000元、记扣24分的严厉处罚。
27日17时许,正在幸福中路巡逻的交警二大队民警发现一辆悬挂鲁FT2103车牌的出租车正由东向西行驶。民警觉得车牌有问题,便上前将车辆拦下进行检查。经仔细检查后发现,该车号牌确系伪造。
驾驶员出示了驾驶证后,以车辆行驶证放在车辆后备厢里,往外拿比较麻烦为由拖延时间,又称车上还拉了一位乘客,有点急事,而且自己也没有什么大的违法行为,希望民警放他一马。车牌明明是伪造的,怎么能说自己没有大的违法行为?见民警说出了违法原因,驾驶员无言以对,只好拿出行驶证来,让民警检查。民警一看行驶证,也是伪造的。
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说出了实情。他目前在开发区一家公司任职。临近年底,听说开出租车非常赚钱,就想赚点外快。一个月前,他从一个车贩子手里花了1.8万元买下了这辆出租车。
民警在现场仔细观察了这辆假出租车,确实与真出租车并无两样,只是挡风玻璃上所贴的保险标志和年检标志都是模糊不清的。
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郭江表示,目前,市区还有部分假出租车仍在营运,因为没有正规运营手续,就和主管部门打起游击,他们一般在晚上或是周末出来拉客。这些车辆往往存在欺客、绕远等现象,危险系数也比较高,希望广大乘客在选择出租车出行时,一定要注意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