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张琪 通讯员 亚林 全福)“我中午喝的酒,傍晚开车哪能算酒后驾驶啊?”27日16时40分许,一位中年男子在南迎祥路与红旗中路交叉口振振有词地同两名执勤交警辩解。
“我的酒劲早就过去了!快闪开,我开车走!”男子边说边抡起了拳头朝两名民警挥去,民警向旁边一闪身,晃了这位酒司机踉跄了好几步。上演这一幕的男子姓王。
12月27日16时30分左右,王某在中午喝完酒两个小时后,驾驶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沿南迎祥路向南行驶。在行经南迎祥路与红旗中路交叉口时,王某根本没有看清前方的红灯,就猛地冲到了路口中间。
此时,在南迎祥路岗执勤的张警官和滕警官正在疏导晚高峰车流,当看到这辆黑色轿车莫名其妙地闯红灯后又停了下来后,感觉十分可疑。于是两位警官一起走到该车附近,要求驾驶员出示其证件。当民警询问为何闯红灯时,该王姓男子开口说话后露出了马脚———一丝淡淡的酒气让民警怀疑该男子涉嫌酒后驾驶。
最终王某接受了酒精测试,酒精含量达61mg\100ml,确属于酒后驾驶。王某将面临一次计分12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款4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