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0日讯(见习记者 王媛媛)30日,记者从垦利县卫生局了解到,垦利县已有83处农村卫生室药品的零差率销售点,共计583种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这也标志着基本药物制度在垦利县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垦利县作为全省首批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区,已在城乡全面推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的药物包括国家307种基本药物、我省216种增补药物和该县60种增补药物,共计583种。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这些药物全部按照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截至目前,垦利县已圆满完成9次招标采购,总交易额达435.1万元,基本药物销售金额达371.3万余元,减少人民群众支出共计19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