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月12日讯(见习记者 赵寰)11日,本报以《初中生放学路上勒索小学生》为题报道市区某中学初一学生小强等人拳打脚踢小学生小超。12日上午,小强与本校三名同学再次追打小超,小超母亲无奈告知小强所在学校,小强等四名学生家长向小超母亲当面道歉,校方称再有类似情况将开除。
12日上午,小超母亲黄女士说,放学后她接小超,小超的弟弟坐在自行车上,小超跟在母亲后面,他们走到西板桥桥东时,小强带着同学小新拦住小超,把小超推下桥,小超大叫“妈妈”,这时黄女士才发现孩子被打了。小强和小新看见她过来,吓得跑了,黄女士追到附近的一个菜市场才拦住小强和小新。“还没等我说话,这两个孩子对我喊了句‘等着点’,然后就跑了。”
当天下午,记者以小超叔叔的身份与黄女士一起来到小强的学校。小强的班主任杨老师说,昨天打小超的三名学生是该校另个班级的学生,其中两名还是住校生,按照校规,住校生中午不能离开校园。随后,杨老师又找到了另外三名学生的班主任。“这几个孩子平时就让人头疼。”两位老师说。
大约过了半小时,这四名孩子的家长赶到学校,其中一位学生家在东阿,他母亲打车赶来学校,得知这件事,她气得掉眼泪。家长们马上向黄女士道歉。
黄女士说,她没想到今天小强几人又打了小超,她很气愤,但是孩子的家长态度很好,她不会报警,希望这四名孩子不要再犯此类的错误。
四名孩子每人写了份保证书,交给了黄女士。学校一位教导处的老师说,如果以后再有类似情况,会将四人直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