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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继续遏制非法生育
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超生将重罚
  • 2011年01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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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月12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张启伦)12日,记者从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遏制非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仍是济宁市2011年计生工作重点。同时,今年将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的超生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2010年,济宁市全市合法生育率同比提高了9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同比降低了10个比值,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7%以上,在省人口责任目标考核中取得了965.8分的好成绩,较2009年提高了13.7分。 “就济宁市而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核心是人口数量问题,遏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济宁市委副书记张术平在会上表示,尤其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的处罚力度,凡违法生育的,一律按照《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生育,坚决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所谓名人、富人违法超生,经济处罚按上限从高从严掌握,并全部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本人或直系亲属违法生育的,一律不得进入村“两委”班子。 会议要求,要强化孕情跟踪服务,对怀孕妇女每月进行随访,对需要终止妊娠的全部由市终止妊娠鉴定检测中心进行鉴定,对二胎私自终止妊娠的,坚决收回生育证,终生不再安排二胎生育。要实行“终止妊娠、分娩接生、环情孕情监测”三定点制度,对医院流引产的资格准入实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发现为没有合法手续的已婚育龄妇女施行流引产手术的,坚决吊销其执业许可和有关责任人的执业证书。 “要把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政绩、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张术平表示。党员干部任期内要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计、失职的要严肃追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重点管理、离职审计、追踪奖惩制度。对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表彰;对局面失控的,必须果断亮红灯,决不能听之任之;对个别长期消极被动、整改不力,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问题严重的,坚决实行重点管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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