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伤是人体遭受低温侵袭后发生的损伤。冻伤的发生除了与寒冷不关,还与潮湿等有关。一般将冻伤分为冻疮、局部冻伤两种。
1.冻疮:冻疮在一般的低温,如零上3-5℃,和潮湿的环境中即可发生。冻疮常在不知不觉中发生,部位多在耳廓、手、足等处。表现为局部发红或发紫、肿胀、发痒或刺痛,有些可起水泡,尔后发生糜烂或结痂。
发生冻疮后,可在局部涂抹冻疮膏;糜烂处可涂用抗菌类和可地松类软膏。
2.局部冻伤:局部冻伤多在0℃以下缺乏防寒措施的情况下,耳部、鼻部、面部或肢体受到冷冻作用发生的损伤。
发生冻伤时,如有条件可让患者进入温暖的房间,给予温暖的饮料,使患者的体温尽快提高。同时将冻伤的部位浸泡在38℃~42℃
的温水中,水温不宜超过45℃,浸泡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在对冻伤进行紧急处理时,绝不可将冻伤部位用雪涂擦、或用火烤,这样作只能加重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