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李继远) 17日,德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节道路运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春运安全“叮嘱”制度,取消一年内有两次超员20%以上行为的客运驾驶员的春运资格。 《通知》要求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业户,一律不得参加春节运输,每个企业、每部营运车辆、每个驾乘人员都要层层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同时建立春运安全“叮嘱”制度,在发车前,车站和车辆所属单位人员要对驾驶员逐车“叮嘱”,提醒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驾驶人员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省内客运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车,严禁22时至次日5时间始发,并在当日24时前结束载客运行任务。 对所有符合技术条件、按规定安装使用GPS行驶记录仪和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的营运客车发放“2011春节道路客运证”,作为参加2011年春节运输的标志。坚持包车、加班“三不跑”原则,即“白不跑夜”、“短不跑长”、“平不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