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月17日讯(记者 王海龙) “目前,济宁市的志愿者队伍非常强大,一些民间志愿者也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为社会的公益事业做出了很多贡献。下一步如何规范有序地引导他们,让他们更加有力地服务社会,政府责无旁贷……”17日上午,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组收到的一份关于规范民间志愿者的提案吸引了记者的眼球。
这份来自民建济宁市委员会的提案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他们在充分调查济宁市民间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详解了民间志愿者对当前济宁公益慈善事业的促进作用。李君秘书长告诉记者,民间志愿者以何种身份组织各项社会活动,进行资金筹集以及爱心行动的顺利实施,这些都需要政府的保障。否则,一些初衷是“好心”的活动,可能在具体的实施中出现困难,毕竟他们与政府组织的各项慈善活动相比,缺乏有利条件和明确的社会地位。
互联网上曾经出现的“网络募捐”事件中,募捐资金的去向以及个人发起、募捐组织的合法地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济宁市也存在一些民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他们的公益活动有时候也会处于“尴尬”的境地,合法性受到市民质疑,有心去做善事却遭到冷眼,这些情况都需要政府进行组织培训,并对他们的一些活动给予支持,避免在公益慈善活动中走“弯路”。
如何从政府角度规范有序地引导他们服务于社会,政协委员们建议,迫切需要政府出台措施,为民间志愿服务确立合法的社会地位。同时,对于他们筹集资金的渠道,保障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便利,以此促进民间志愿者队伍向更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