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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起市民打车要加一元钱
此费用为燃油附加费,各出租车公司都将明码标价
  • 2011年01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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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7日讯(见习记者 姜海姣) 市物价局公布了关于对市区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决定自1月20日零时起,在出租车计价器显示的价格之外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

    日照心力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韩乐16日起已经开始着手相关的准备工作,“我们出租车公司15日就收到了市物价局关于加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并且通知我们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明码标价。现在市区各出租车公司统一制作的提示标签已经通过了物价局的审核,正在打印制作。到调价的前一天,我们会把提示贴在所有出租车副驾驶位置的正前方。到时候,出租车司机会提醒乘客仔细阅读。” 

    由于加收的1元钱并不会显示在出租车车票上,市地税局特统一印制燃油附加费1元小票用作乘客的报销凭证。市地税局征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燃油附加费小票正在赶制中,争取在20日前印制完成供出租车正常使用。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出租车司机,其中多数人表示还未接到出租车公司的通知。出租司机高师傅听到即将涨价的消息后面露喜色,“之前听说可能会涨,没想到这么快。”话毕,他又皱起了眉头,“这是好事,我们都高兴,可也担心,怕涨价之后打车的人就少了。毕竟现在三轮车和公交车也很方便,而且私家车也越来越多。”

    对于高师傅的担忧,市民张军先生表示理解,“油也涨,气也要涨,打车贵点很正常,何况涨得并不多。”也有市民持相反意见,居住在大学城附近的田先生上班的地点离家较远,他认为,出租车涨价对自己的影响较大,“日照的消费水平并不高,涨一块钱不算少。这样一来,我可能打不起车了,以后要尽量多坐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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