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8日热线消息(记者 王璐)从1月1日起,家住荣华园小区的居民每月要按照住房面积缴纳电梯费,标准为每平方0.26元,居民质疑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18日,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从1月1日起,荣华园小区物业开始按照住房面积收取电梯运行费。以他家为例,建筑面积145平方米,每月需要交37.7元。据他了解,其他社区的电梯运行费用都是通过公摊来收取。
记者来到负责荣华园小区物业的临沂金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正在收费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2月物业公司制定并公示了新的收费标准,即从1月1日起,电梯运行费用按照住房面积的平方数来收取,除了一楼居民按照每月每平方0.13元的标准收费外,二楼以上楼层全部按照每月每平方0.26元的标准收费。
同时,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临沂市物价局审核通过的文件。记者翻阅文件发现,文件中并没有对如何收费做出具体规定,只是规定电梯运行费用按照实际支出和约定方式向物业使用人收取,并要公布每月耗电量和电费总额及分摊方法。
记者咨询了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荣华园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已经通过物价部门的审核。但是,至于小区电梯运行费用如何收取,目前物价部门还没有相关规定,主要由小区物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制定分摊办法,如果小区业主对收费办法有异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部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