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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全部按月领工资
青岛率先进入“全民养老”
  • 2011年01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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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1月19日讯 (记者 刘玉彩) 在青岛,“老有所养”的愿望变为现实。19日,青岛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青岛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将惠及350万人,其中88万60周岁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按月领工资。这在全省也是第一家,比国家要求的2020年实现全覆盖提前了9年。

    19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耿成亮介绍,2010年,青岛在国家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将市内四区、城阳区、即墨市的无保城镇居民纳入养老保险,今年将崂山区、黄岛区、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也纳入制度实施范围,从而实现制度全覆盖,预计将新增惠及265.5万人,其中60.6万60周岁及以上符合条件人员将按月领取养老金。实现全覆盖后,岛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数将达到350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将达到88万人左右。 据介绍,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青岛市户籍,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居民参保后,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其中,对重度残疾人,按每年500元标准代缴15年养老保险费。此外,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预计今后每年青岛市要投入8.2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根据安排,2011年6月20日将首次待遇发放到位,胶州市按照国家规定的计发养老金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崂山区、黄岛区、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计发养老金时间为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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