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5日讯(记者柳斌 实习生 吕志慧 孟海杰)25日,本报以《顾客在超市买东西 被三袋洗衣粉砸晕了》为题,报道了李阿姨在市区某超市购物时,被货架上三编织袋皂粉砸晕住进医院的事。报道见报后,李阿姨的亲属又致电本报记者,称由于超市没有再支付医疗费和住院费用,医院昨天已经给李阿姨停了药。在本报记者协调下,超市作出回应,会尽快支付医疗费用。25日下午5时,李阿姨已经收到超市方面的8000元医疗费用。
“医院已经停药了,超市安排的陪护人员也已经回去了,大笔医疗费用超市方面也没有支付。”25日一早,记者接到李阿姨表弟张先生打来的电话称,24日,因为拖欠医药费用较多,医院对李阿姨进行了停药。为了不耽误李阿姨的治疗,李阿姨的表弟张先生昨天下午暂时向医院交了2000元医疗费用。当记者赶到毓璜顶医院神经外科病房时,李阿姨正躺在床上打吊瓶。李阿姨说,现在还经常出现头疼、头胀和恶心等症状,昨天还出现了低烧和血压高等症状。李阿姨的表弟张先生22号晚上特意从上海坐飞机来到烟台看望表姐。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超市公司社会事务部的简经理,简经理告诉记者,李阿姨是在超市出的事,超市方面肯定会负责。对于没有及时付医药费,简经理解释说:“上周五超市工作人员已经联系过李阿姨的主治大夫,医生称李阿姨的身体具备了出院条件,本以为上周末李阿姨出院时一块付清医疗费用,但是李阿姨一直没有出院,费用一直没交。”
简经理表示,他们会尽快联系李阿姨和院方,及时付清医疗费用;希望李阿姨能够理解企业的难处,在病情稳定、身体允许的情况下,早日出院;对于李阿姨出院后的因此次意外产生的后遗症等医疗费用超市会继续负责。
25日下午5时,记者接到简经理电话,称超市方面已经将8000元医疗费用交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