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5日讯(通讯员 张光辉 记者 王健)24日上午,乘客徐女士来到莒南县客运站“领”回了属于自己的5元钱,并对运管执法人员认真、温情的服务行为表示赞许和感谢。
1月23日15时,莒南县交通运输局驻站办接到乘客徐女士的投诉电话称,当天下午2时许,她从坪上镇乘坐一辆牌号为鲁QM04××的客车去县城,途中,该车售票员竟将她的7岁儿子按成人票价收取了5元车票,她感到不合理。
旅客利益无小事,交通执法人员及时与该客车车主取得联系,经过耐心开导,车主表示愿意退回这5元钱。据徐女士讲,她感到委屈,只是想向交通部门反映一下而已,没想到这么快就给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