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月25日讯(记者 刘铭 谢晓丽)25日上午闭幕的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7项决议,其中包括关于《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大会依次表决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聊城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的决议、关于聊城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的决议、关于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指出,聊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聊城市市长林峰海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201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聊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并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