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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有新规
中小学百米内禁卖烟
  • 2011年01月3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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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30日讯(记者 刘遥)中小学校、幼儿园院内不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中小学校出入口周围半径100米以内不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日前,临沂市就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出台新规。

    为规避零售点密度过大,新规指出,城区、乡镇驻地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应当限制数量。城区、乡镇驻地同一街道两侧以申请户为基准左右各延伸500米内零售点设置不得超过10个。

    而政府行政区划认可的社区、居民区内按照居住户数设置零售点,100户以下的设置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100户以上的按每增加100户增设1个零售点的原则设置。

    此外,经营有害人体健康的化工、农药等产品的商店,禁止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石油产品的,不存在安全隐患,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才可以申请成为烟草制品零售点。

    中小学校、幼儿园院内不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中小学校出入口周围半径100米以内不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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