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政府发布通告,从3月1日起,禁止各类三轮车在通达路(含)以东、陶然路(含)以北、滨河东路(含)以西、北城新区青年路(含)以南区域行驶,同时,全面禁止三轮车在市区主次干道载人运营。违反禁行规定的,将受到处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区三轮车管理的通告》主要涉及车辆类别划分、禁止通行时间及区域、上路行驶条件、道路通行规定、车辆管理罚则等方面,为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机动、人力三轮有序禁行
近年来,在临沂市区道路上行驶的三轮车数量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在影响道路交通的同时,也为交通事故埋下隐患。
日前,临沂市政府发出通告,从2011年3月1日起,机动(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等交通工具的禁行区域为通达路(含)以东、陶然路(含)以北、滨河东路(含)以西、北城新区青年路(含)以南。同时,全面禁止三轮车在市区主次干道载人运营。
从2012年6月1日起,三轮车禁行区域进一步扩大,蒙山大道(含)以东、陶然路(含)以北、滨河东路(含)以西、北城新区青年路(含)以南的区域将禁三轮车。
从2013年10月1日以后,工业大道(含)以东、陶然路(含)以北、滨河东路(含)以西、北城新区青年路(含)以南的区域也将禁止三轮车通行。
代步车、货用三轮有条件限行
老年人、残疾人腿脚不灵便,出行时常需要代步工具。为方便他们出行,通告指出,老年人、残疾人代步车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件后,方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同时,批发市场内用于转运货物的三轮车也仅限于在批发市场范围内运行,禁止在禁行区域道路上行驶。违反禁行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分别予以处罚。
无牌、无证上路将被扣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凡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必须牌证齐全。进入市区的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也将受到处罚。
通告指出,无牌或无证违法上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依法扣留机动三轮车,并对机动三轮车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无驾驶证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文/本报记者 刘遥张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