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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站未交费撞上栏杆
交了400元后被放行
  • 2011年02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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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9日热线消息(记者王璐)江苏邳州的刘尧驾车行驶到河东梅埠收费站时,因不了解收费规定,尾随前车撞到收费栏杆,被收费站工作人员扣留驾驶证和行车证,交纳400元现金后被放行。

    “2月8日下午5时许,我驾驶面包车路过205国道梅埠收费站,打算从由西向东数第三个窗口通过。当时那个车道的收费栏杆并没有落下,我看见前面一辆挂有山东牌照的轿车没有交费,直接通过了收费站。”刘尧告诉记者,他以为该收费站对小车不收费,便尾随前车开了过去。

    当他驾车通过收费窗口之后,警笛声突然响起,收费栏杆落下,车子前挡风玻璃触到了栏杆。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扣下了他的驾驶证、行驶证,并要他交1200元钱接受处理。最后经过协商,他交了400元钱,工作人员给他出具了一张“公路路政管理抵押物件凭证”。

    “我对这里的收费站不熟悉,不是有意逃费。”刘尧说,他还质疑400元的罚款不合理。

    梅埠收费站办公室的王主任告诉记者,梅埠收费站对临沂市三区和郯城县的小车免费,其他小车要收通行费。

    王主任告诉记者,刘尧的逃费行为对收费杆造成了一定损坏,并且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按照相关标准,刘尧应该赔偿或者被扣车。当时考虑到该车是外地车辆,所以工作人员收取了400元钱押金,并且为他开具了抵押物件凭证之后将其放行。

    王主任告诉记者,这400元钱不是对刘尧的罚款,只是押金,按照规定他应该在3天内到收费站进行处理。到时,如果刘尧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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