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一过,城区商铺纷纷恢复了正常营业,许多商家在开业之前,常常要燃放“开门炮”讨吉利。正月初八上午,笔者经过太白路时,发现一家商铺的服务员正把长长的鞭炮摆在地上燃放,一时间街上鞭炮连响,烟气弥漫。路人纷纷驻足观看,或捂着鼻子小跑两步绕行。
“开门炮”对商家似乎有着特殊的意义,震天的鞭炮响声带来的不仅是欢乐,商家更希望生意兴隆,财运不断。但“开门炮”的副作用也相当明显。燃放鞭炮时烟气弥漫,碎屑纷飞,不但污染了街面环境,还大大增加了保洁工作量。更有甚者,有人把燃放后的碎屑堆起来焚烧,在地面上留下一块块黑斑。而且,这些行为存在着不少火灾隐患。
显然,对燃放“开门炮”这种存在争议的行为,处理起来是有难度的,既不能一味简单禁止,否则有违传统文化和广大民意。同时,对其存在的种种弊端也不能听之任之。笔者认为要走“限放”的路子才好,即肯定燃放的权利,也强调燃放的规则,限制、防止可能造成的危害。特别是有关部门既要抓管理控制,也要抓教育引导,想方设法走出一条既让民俗得以健康延续,又能降低乱放烟花爆竹负面影响的好路子来。
(济宁市民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