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王敏
本报曾报道过,飞龙小区7号楼1单元因6楼用户未交燃气费,全单元被燃气公司停供天然气的事。单元楼内的其他居民虽然交了燃气费,却遭“连坐”,近三年未用到天然气,给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近日,记者再次找到当事双方,6楼居民不愿接受采访,而燃气公司对此也是一肚子委屈。
当事居民拒绝采访燃气公司表示无奈
对于事情的起因和经过,记者试图向6楼的居民进行询问,但该居民不愿接受采访。当记者询问,是否因为没交燃气费而导致燃气公司停止了天然气供应时,该居民没有回答,而是称自家的天然气表被燃气公司拆走了,要求燃气公司把天然气表还给他。此外,不论记者如何询问,他都不再回答。
大众燃气公司一位姓谭的工作人员称,给7号楼1单元全体停止天然气供应,也是无奈之举。“6楼居民已经欠了很多燃气费,作为企业,不可能无偿地给他供应天然气,但是上下楼的居民用的是一根管道,在单元楼下都有总阀,要是给一户停气的话,就只能把所有用户停气。受技术、设施等各方面条件的制约,无法分户供应,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另外,燃气公司并没有动6楼居民家的天然气表。
其他居民表示很无辜主管部门称只能督促
其他居民表示,自己交了燃气费,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是6楼和燃气公司之间的事,自己被“连坐”很无辜。单元楼内的王先生诉苦道:“我们交了燃气费,却没有气做饭,现在只能整天用电饭锅,生活很不方便。找到燃气公司,燃气公司称6楼交了燃气费就给供气,找6楼协商却没有任何结果。他们双方起了矛盾,却使我们成了受害方,真是无辜啊!”说着,王先生露出一丝苦笑。
记者了解到,因为停气,其他居民只能使用煤气罐和电饭锅做饭,因为没有电梯,煤气罐全靠人往上扛,生活受到一些影响。
在联系了大众燃气的主管部门莱山区市政公用事业处后,事业处的徐处长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多次与大众燃气进行协商,希望他们想办法为其他6户居民恢复供气,但协商无果,他们是市政监管部门,只能起到监管督促的作用,没有权力强制命令企业为居民供应天然气。
律师说法:“连坐”有违相关法规
对于事件中的相关各方的态度和说法,记者咨询了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的尹永伟律师。尹律师表示,涉及该事件的有大众燃气、6楼居民和单元楼其他6户居民三个方面。因为整个事件首先是由于6楼居民没交天然气费而引起的,所以,大众燃气公司可以向其追讨燃气费或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众燃气与其他6户居民是供应方和被供应方的法律关系,而其他6户居民交了燃气费却没享受到天然气服务,是受害方。燃气公司与6楼居民的纠纷不应当加在其他居民身上,这是有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6户居民可以向燃气公司讨回自己的天然气费和管道设施等投资费用,如果因此对生活造成了损失的话,可以向燃气公司申请补偿或者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