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2月24日讯(记者 刘洁 通讯员 胡达伟 于海舰) 24日记者从乳山市医保处了解到,目前乳山已完成2010年度慢性病报销款审核、发放工作,共发放报销款621万元,844名慢性病患者享受到了医疗费用补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补助,是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在不需要住院的情况下,对进行门诊检查、治疗、用药所花医疗费用的报销制度。
为给更多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缓解慢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乳山市积极推行门诊慢性病制度,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慢性病医药费超过900元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住院比例报销。在职职工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1万元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超过1万元至4万元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88%。超过4万则纳入大病救助范围。退休人员除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一半外,其余相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为方便全市在职、退休职工的慢性病申报工作,乳山对今年首次提出报销申请的患者组织了查体活动,并由专家鉴定确定能否纳入慢性病报销范围。
乳山医保处主任徐高介绍说,今年乳山计划实行医保慢性病即时报销制度,到时慢性病患者不用等到年底领取报销费,在个人选定的定点医院中发生符合规定的慢性病费用,可以实行即时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