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习惯了打架,不会干别的”
四名街头“霸王”被刑拘
  • 2011年02月25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威海2月24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孙大亮) 2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高某等三人落网,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已于22日落网。16日,只因为别人看了自己一眼,高某等人就要求受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给钱少不行,给单数也不行,最终抢劫受害人600元钱。而这伙青年中年纪最大的22岁,最小的仅17岁,相互连名字都叫不出来,就因为不务正业,“习惯了打架,不会干别的”,成为朋友。

    16日夜间,高某和于某、刘某在温泉镇一网吧内上网。其间,同在网吧上网的打工青年小朱看了高某一眼,引来高某不满。高某随即上前打骂小朱,并伙同于、刘二人将小朱拉到网吧外拳打脚踢,索要“精神损失费”。小朱不得不借来200元钱递给三人,反而被高某斥为“打发要饭的”,又挨了一顿拳脚,小朱给了三人500元,又因为“单数”被打,最终“赔偿”了600元钱。就在警方立案侦查时,21日夜间,温泉镇又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受害人被四名男青年打伤,而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与抢劫小朱的犯罪嫌疑人完全相符。22日,刘某落网。24日下午,高某、于某、陈某一同被抓获。

    在环翠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审讯室内,20岁的高某讲起自己的抢劫过程满不在乎,声称“谁嚣张就办谁”。早在2007年,当时年仅16岁的高某就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刑两年。21岁的于某则称“习惯了打架,不会干别的”。17岁的陈某西装革履,很帅气,却因交友不慎染上性病。他们之间相互称呼外号,对于真实姓名并不清楚,只是因为时常在网吧厮混成为朋友。因为“习惯了打架”,这伙青年几乎成为温泉镇一带的霸王,21日的故意伤害案就是这伙人为了给陈某“讨要治疗性病的医药费”,四人携带砍刀、镐把将一男子打伤。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少出租车车顶夜灯不亮
少了一字
高校学子网上征女友“拼饭”
酒后以为丢钱报警求助
焦急夫妇打车难警车变身“招手停”
“捡”了摩托车嫌费油又“买”来三辆自行车
“习惯了打架,不会干别的”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