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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把脉养狗问题:
养宠物该“有规矩”了
  • 2011年02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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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市民在滨河景区内遛狗 廖杰 摄

    “养狗带来的问题确实应该好好规范一下,市区不少行道树坑里放置了白石子美化道路,但现在很多路上的树坑里都能看到狗的排泄物。”22日,在提案组整理提案的政协委员卞鸿娟看到多位委员关注城市宠物问题后,她说:“城市的文明与卫生不能让养狗拖了后腿。”

    “目前,临沂对宠物的管理没有到位,其实并不是不想‘管’,而是临沂并没有具体的管理依据。”卞鸿娟说。在法律上对养狗等宠物做出明确规定的只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以警告和罚款为处罚措施。而在德州等地专门制定出台了地方性的养犬管理规定,但是临沂目前仍无相关的可操作性的相关规定。

    政协委员赵伟臣建议,建立和完善宠物管理办法,市民养犬必须办犬证,按照规定缴纳登记注册费和年度审验费。定期为狗注射疫苗。要求养狗者带着相应的工具,加强对无证养狗、随意遛狗、随意便溺现象的处罚。加强教育和引导,做个文明、负责的养狗人,避免扰民现象。

    政协委员曹玉军也建议,尽快出台关于饲养宠物的地方性法规。“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由居委会、社区民警、物业管理、村民小组共同参与的养犬管理网络,及时掌握社区的养犬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宣传教育,规范养犬行为。继续加大宣传,不断提高养犬人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意识,保障养犬管理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曹玉军说。

    本报记者 周广聪 胡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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