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2011年继续把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作为工作重点。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预计缴费基数增长和有扩面潜力的单位,作为申报稽查的重点,同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确定实地稽核单位。对申报审核存在问题的要全部进行实地稽核。对申报稽核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稽核稽查意见书。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不按期改正的,要按照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本报记者 李虎